新增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规则说了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在婚姻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也相应增多。为了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最高法近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彩礼返还规则进行了完善,并新增了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的规定。
据最高法发布的消息,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这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最高法决定对涉彩礼纠纷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以保障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新增了两种情况下彩礼返还的规定。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彩礼给付而导致的财产纠纷。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一规定考虑到了婚姻生活的实际状况,对于那些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的夫妻,彩礼的返还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此外,最高法还对彩礼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彩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婚前给付的财物、婚后给付的财物以及夫妻共同财产中约定归一方的财物等。这一规定有利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更好地判断彩礼的范围和价值,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指引。
最高法的这一新规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专家表示,这是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回应,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时,这也提醒了广大民众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避免因追求物质利益而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