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

| 淑娟

二、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二套房政策。

三、职工家庭名下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职工家庭在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五、职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六、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根据职工家庭所购住房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七、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龄加贷款期限合计年限最长不超过7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八、杭州市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非住房限购范围为住房限购范围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

九、职工家庭名下住房情况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查档记录为准,其中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只核查购房家庭在限购范围内的住房情况;购买非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只核查购房家庭在所购房屋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十、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6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3年10月16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

杭州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临平、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杭州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进入杭州住房公积金网(gjj.hangzhou.gov.cn)点击个人用户,按照提示操作查询;

(2)通过手机支付宝查询公积金,职工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点击“公积金服务”→点击“杭州公积金”→人脸认证登录→点击“查看账户信息”;

(3)通过浙里办APP查询公积金,职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或登录 →点击生活 → 点击“杭州公积金”菜单 → 点击“杭州市公积金”;

(4)通过杭银直销APP查询公积金,职工手机下载杭银直销APP注册或登录 → 主界面搜索“公积金” → 点击“杭州公积金”菜单 → 点击“账户查询”;

(5)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咨询)窗口查询。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

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租房承租人及其配偶(以下称申请人),因支付公租房租金,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注:目前仅对杭州市级公租房提供此项业务办理。

杭州职工离休、退休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准备什么资料?

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原件。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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