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家庭是否应该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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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政策成为了各地政府关注的热点话题,而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是否应该将一孩家庭纳入补贴范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孩家庭是否应该纳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孩家庭是否应该纳入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政府加大了对生育政策的支持力度,推出了各种育儿补贴政策,以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目前,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育儿补贴政策,比如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发放三孩育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各地政府也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明确育儿补贴的范围和力度,以支持生育和儿童成长。

然而,随着育儿补贴政策的实施,一孩家庭是否应该纳入补贴范围,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方面,一孩家庭的经济压力相对较大,而政府给予的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可以缓解他们的负担,同时也能够鼓励更多的人生育。此外,一孩家庭在照顾孩子方面同样面临着很多的挑战,例如托幼和教育等方面的支出。因此,一孩家庭纳入育儿补贴范围可以更好地支持他们照顾孩子,减轻他们的负担。

另一方面,将一孩家庭纳入育儿补贴范围可能会对政策效果产生负面影响。一孩家庭的数量相对较大,如果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将对政府的经济负担产生较大压力。此外,如果育儿补贴的金额较少,对一孩家庭的支持作用可能不是很大。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制定出更加合理和有效的政策。

总体来说,育儿补贴政策是为了支持生育,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对于政府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然而,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到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为合理的政策,避免对一孩家庭的支持不足或者过度。

为了更好地支持一孩家庭,一些专家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政府可以针对一孩家庭提供更为具体和细致的支持,例如在托幼和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其次,政府可以加大对一孩家庭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他们对育儿政策的认知和使用率。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支持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家庭来说,他们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以更好地应对育儿压力。例如,可以通过理性消费和精打细算的方式,降低家庭开支,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同时,家长也应该关注自身的健康和精神状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更好地照顾孩子。

总的来说,育儿补贴政策纳入一孩家庭是否合适,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利弊,政策制定者需要权衡各种因素,制定出更加合理和有效的政策。同时,家庭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以更好地应对育儿压力,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沈阳三孩家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和《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发〔20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沈阳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人员条件和补贴标准

(一)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沈阳市户籍,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并落户沈阳市的家庭。

(二)孩次计算原则

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计发时间

发放育儿补贴从2023年1月20日《实施方案》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1.实施之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

2.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从正式实施之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3.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四)补贴标准

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二、申请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申报地

育儿补贴金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家庭,在三孩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向三孩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如婚姻发生变动或第三个子女户籍在本市迁移的,申请人重新进行申请。

(二)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

2.夫妻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当在具备三孩育儿补贴发放资格且三孩未满3周岁前进行申报。当年6月30日前未申报的,可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发。

(四)资格审核

1.审核程序。社区(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乡镇(街道)复核,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确认。审核时需查看申请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请表填报是否准确完整,重点核实夫妻双方是否均为沈阳市户籍、出生婴儿是否为合法生育。对符合发放三孩育儿补贴条件的签署同意发放意见,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发放意见并注明情况。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对象。社区(村)对审批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市卫生健康委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发放对象进行核实。

2.资格年审。乡镇(街道)每年在发放育儿补贴前对本年度发放对象进行年审,三孩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自迁出次月起由迁入户籍所在地发放育儿补贴;户籍迁出本市的,自迁出次月起停止计发育儿补贴;享受育儿补贴金子女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

三、资金发放

(一)资金来源

三孩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区、县(市)财政实际补助金额给予50%补助。

(二)资金发放

采用按月计算、每年发放1次的方式进行发放。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为一个补助周期。各区、县(市)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资格确认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上报发放人员花名册及汇总表,经市卫生健康委核实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市级资金拨付。各区、县(市)10月底前将三孩育儿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政策口径,做好宣传发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三孩育儿补贴足额按时发放到位。要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申报对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补贴资金损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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