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20闯红灯撞车后被指见死不救
12月26日,一则“120撞人落水后不救人致我父亲溺亡”的爆料,引发不少网友关注。下面小编带来武汉120闯红灯撞车后被指见死不救,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带来参考。
武汉120闯红灯撞车后被指见死不救
据死者家属沈先生反映,12月16日,60岁的父亲独自驾车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兴工六路正常行驶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120救护车撞翻进水沟中,事发后半小时内救护车内四五个人无人下水救援,致父亲最终溺水而亡。26日晚,武汉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常先生告诉新黄河记者,“我们不会去逃避责任,下一步怎么处理,还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做决定。”
据死者儿子沈先生反映,12月16日13点11分,其父亲驾车行驶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兴工六路上,正常绿灯通过东西湖大道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120救护车高速撞击副驾位置,导致车辆失控撞断护栏落水。“那个路口红绿灯只有20秒,当时我父亲行驶至路口时还剩13秒,他在路中间还有意识地减速了,但救护车一直没有减速就撞上了。”沈先生表示,救护车把父亲的车撞进了旁边的水沟中。
令沈先生感到愤怒的是,通过事后交警提供的路口监控显示,事情发生后,救护车上面下来司机、医护人员等四五个人,第一时间是去查看救护车的受损情况,却没人看一眼被撞车辆怎么样了。“监控录像显示,事故发生后的长达12分钟时间里,没有一个人去旁边水沟看一眼,我父亲究竟怎么样了。12分钟后,才有一个人有往水沟下面走的动作,但不确定有没有下水施救。”沈先生表示,救护车当时距离水沟很近,水沟距离地面约两三米,但有斜坡能下去。水沟最深只有1.1米,父亲的车辆入水后,都没有完全沉没,半截车身还露在水面上。直到第34分钟,消防救援人员赶到后,花了2分钟徒手把父亲打捞上来,当时人已经没有呼吸了。
“当时如果有一个人及时下水施救,我父亲也不至于被活活溺死!”沈先生表示,事后医院死亡证明显示,父亲是溺亡,法医鉴定身上无明显外伤,也说是溺水身亡,具体死亡鉴定报告27号出具,但交警事故鉴定报告需要30号才能给出。
“救护车是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的,但医院让我们找120急救中心负责。”沈先生表示,12月19日,他们找到东西湖区人民医院讨说法,一位医院副院长称目前救护车统一划归急救中心负责。之后,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常某跟我们表示,救护车上涉事人员已经停职,其他方面没有表态。
26日晚,新黄河记者致电急救中心负责人常先生,他告诉新黄河记者,“我们不会去逃避责任,下一步怎么处理,还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才能决定。这几天我的心理也很煎熬,吃不好睡不好。”关于救护车人员是否未尽施救义务,常某未正面回应,“这个我现在回答不了你。”
故意跟着120闯红灯怎么处理
1、故意跟着120闯红灯的扣6分,罚200元。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依据是怎么规定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