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发行流程

| 吴泽

1. 立项:政府部门首先对需要进行专项债融资的项目进行立项,确定项目的具体目标、规模和预算等。

2. 审批:立项完成后,需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各级政府的审批和有关部门的评估和审议。

3. 发行计划:根据项目的融资需求和市场情况,政府确定专项债的发行计划,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等。

4. 发行公告:政府发布专项债发行公告,向公众宣布发行计划和相关信息。

5. 承销和发行:政府通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债的承销和发行,吸引投资者购买专项债券。

6. 资金使用:专项债募集到的资金用于支持指定项目,确保专项债的资金用途符合发行初衷。

7. 还本付息:在专项债的期限内,政府按时还本付息,向投资者支付应有的利息和本金。

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储备

1、持续滚动做好本级项目策划包装和储备。

2、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手续。

3、将基本成熟的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推送至举债层级的发展改革部门,层层上报至国家发改委。

(二)项目申报

1、选择项目。县级发改部门从已经呈报进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筛选进展快符合条件的专项债项目,进行初审,选择合规和质量高的项目形成本级申报项目清单。

2、同级会审。县级发改部门与财政部会审后报本级政府同意确定本级的争取地方债项目。

3、层层把关。市级发改和财政部门复核,省级发改和财政部门进行会商。

4、正式上报。

(1)省级发改系统上报国家发改部门,同时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2)省级财政部门上报国家财政部,同时录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

5、反馈结果。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对确定的项目及时反馈给下级有关部门,以便提前着手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债券安排

按照国家下达的专项债券限额安排下一步工作。

1、优选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返回的项目名单顺序,_用项目优先,质量优先,进度优先的原则选择项目。

2、征求意见。上级发改部门将优选的项目返回市级进行确认。

3、下达项目。将省政府审定同意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将确认安排项目清单和额度反馈省直机关项目单位和各市财政及发改部门。

4、安排投资。财政部门做好债券发行,资金拨付。

(四)债券监管

1、市县调度。每月开会对实施情况进行调度。

2、及时督促。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

3、不力调整。对项目无法推行的及时调整资金。

4、债务偿还。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进行债务偿还。

专项债的钱是哪里来的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本金可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承建单位自有资金;重大项目资本金还可来源于地方政府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财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政府或其承销商统一向证券交易所递交政府专项债券登记和上市申请材料;递交的登记上市申请材料完备无误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专项债登记上市工作。

专项债资金一般怎样拨付的

1、预算人员支出和运转经费由财政局按进度直接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按需配套拨付社保专户;

2、专项事业费拨付。事业费预算中的教育事业费、政法工作保障经费、农业事业费等切块资金实行由单位申请,分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审核拨付。其他事业费由单位申请,财政直接审核拨付;

3、专项业务费拨付。预算专项业务费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审核后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实行专项业务费项目化管理;

4、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属项目资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财政拿出资金统筹安排意见, 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属经费补助资金的由财政直接拨付用款单位;

5、会议费拨付。由单位会前拿出会议预算,报政府审批后财政审核监督,费用拨付实行直接支付;

6、项目资金拨付。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标后,由单位提出项目年度支出预算,报分管领导和项目主管领导审批,政府常务会审定,财政按进度拨付。对以前年度项目,由项目单位报分管领导审批,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专项债资金能否用于征地拆迁

不能

专项债券不能用于征地,明确全年专项债不得用于土地储备、棚改等与房地产相关领域,同时新增了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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