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干股取得方式

| 梓炫

干股是我们接触股票时 一个常见的词汇,但它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词。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常见干股取得方式,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常见干股取得方式

1、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部或者一部份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

2、股权激励(无偿或低价转让部分股权)

一些高科技类、管理类或者其他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大股东将自己手中的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者优惠价格转让给受激励对象。受激励对象往往都是对企业贡献较大的技术性、管理性人才或者其他核心人员,这样股权激励以后,他们与公司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有望与老板一样取得利润分红,更加具有吸引力。不过,因股权激励获得的干股,其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股权限制转让,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工作满多少年等等。

3、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

除现金出资以外,《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如,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非货币出资”法律限定比较严格,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可以办理工商登记的非货币资产种类非常有限。这样,就有一部分无形资产虽然有价值,算不上知识产权,但是无法合法出资成为股本,变通方法就是“干股”,比如某人以技术入股、商誉出资,或者某人掌握了独特的营销渠道、社会资源、秘方、管理经验等,其他股东认为很有价值,就为他垫付出资,形成干股,但要求把有价值的那部分无形资产带到公司来,股东之间内部有协议,工商登记不显示其内部协议,干股股东表面上和其他股也是货币出资。

入干股应该如何看待

但对于非专业人士而言,可能会认为“干股”是因为其以劳务或其他资源(如客户资源)进行出资而获取的对价,这一认识是不准确的。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实际上,“干股”并不“干”,“干股”所对应的出资是已经缴足的,它只是从他人处获得的股权,或由他人代为缴付出资而取得的股权,而这两种情况,都属于民法上的赠与行为,应为有效行为。

实践中,很多公司配送的“干股”没有登记,但“干股”没登记并不影响公司内部股东之间所签订配送“干股”协议的效力,只是该“干股”不能产生对抗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红股和干股是什么意思

红股是股份公司向股东赠送的股票,是红利分配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将未分配利润不以现金,而是股票的形式,分配给股东,这部分利润就转化为了股本。

干股也叫做虚拟股,指公司无偿赠送的股份,所以干股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股份,用分红协议称呼干股更加合适。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干股被看做是公司老板为维护公司利益,以此来挽留想要离开的公司重要技术人员和合作伙伴的方式。

红股和干股有什么区别

【1】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而干股可有可无。

【2】分红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而干股则不能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因为其实际上并未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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