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更有利于上市做大做强
股票的技巧,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每一个人对于股市的理解技巧方法知识都是不同的。其实,股票看盘技巧图解是比较关键的,如果不懂得如何去看盘,很容易陷入损失的困境当中,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公平竞争,供大家参考。
公平竞争才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在25日举行的“第十一届‘远见杯’全球宏观经济预测春季年会”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就上市公司为何退市难作出解释。她表示,上市公司的退市不仅涉及职工和债权人事项,也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门,更涉及到成千上万投资者切身利益,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
会上,宋丽萍介绍,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群体中不乏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创业板公司规模比较小,上市之后就需要做大做强向全国拓展。但是即使技术、资金和管理技术都解决了,企业的跨区域发展还受到种种有形和无形的制约,分割市场和不公平市场环境是一个普遍障碍,中小民营企业缺乏全国性的网络也缺乏行政资源,困难就更大。
“最近在一次调研中,有不少中小上市公司反映,与大企业尤其是垄断性企业做买卖的时候,应收账款延期支付相当严重,影响了现金流,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可见,阻碍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体制机制性因素还很多。”宋丽萍说。
她同时称,上市公司的退市是一个亟待突破的难题,但上市公司的退市,不仅涉及职工和债权人事项,也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门,更涉及到成千上万投资者切身利益,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
宋丽萍表示,企业是经济转型的主要载体,传统和低端企业发展逐渐停滞和退出,新兴和创新型企业大批涌现,快速成长壮大,最后成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是经济转型的基本途径,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实现这样的转型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取决于金融资源动员和聚集,在更深的层次上还有赖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统一的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优胜劣汰的实体经济环境,只有这样上市公司才能做大做强,才有坚实基础,投资者回报才有可靠保障,资本市场发展才有持续动力。
她同时称,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促进法》,《非公36条》贯彻落实意义重大,现在看来法律和政策规定还不够与时俱进,各部门相关执行监督机制没有完全到位,这是非常关键的。虽然并不一定要照搬国外具体做法,但是对于如何细化落实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此外,她表示,现在全国正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体制机制改革也正向纵深推进,实体经济转型改革加速,将为资本市场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这样一个重要历史时期,资本市场也在积极探索,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
上市公司退市是一个亟待突破的难题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日前表示,上市公司的退市是一个亟待突破的难题,体制问题成为上市公司退市的一个重要羁绊,未来各部门相关执行监督机制的完全到位,对上市公司退市非常关键。
宋丽萍指出,市场一直都很关注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的退市是一个亟待突破的难题。事实上,在实体经济领域退出也是一个难题,新《破产法》2011年6月就已经实施,但破产涉及职工的安置问题和债权人利益,在当前体制下政府和法院往往需要做好职工和债权人安抚和利益平衡工作,所以不愿意看到企业大量破产情况。企业越大,员工和债权人越多,走完破产程序的难度也就越大。
在这种背景下,上市公司的退市难也就容易理解了。因为上市公司的退市,不仅涉及职工和债权人事项,也涉及地方政府和部门,更涉及成千上万投资者切身利益,利益关系要复杂得多。
她强调,企业是经济转型的主要载体,传统和低端企业发展逐渐停滞和退出,新兴和创新型企业大批涌现,快速成长壮大,最后成为国民经济主导力量,是经济转型的基本途径。这必然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实现这样的转型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不仅仅取决于金融资源动员和聚集,在更深的层次上还有赖于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建设一个公平竞争,统一的市场体系,营造有利于优胜劣汰的实体经济环境。只有这样,上市公司才能做大做强,才有坚强基础,投资者回报才有可靠保障,资本市场发展才有持续动力。
所以,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角度来看,《中小企业促进法》、非公36条贯彻落实意义重大。现在看来,法律和政策规定还不够与时俱进,各部门相关执行监督机制没有完全到位,这恰恰是非常关键的。
给延长锁定期的大股东再加一道“紧箍咒”
本月底,28家首批上市创业板公司限售股将解禁,中国创业板将开始步入全流通时代。据统计,今年累计有36家创业板公司限售股解禁,涉及13.42亿股,考虑到高管股份锁定等方面的因素,其中实际可流通的股份为9.47亿股,市值达102.03亿元。显然,如果这些股份都大肆减持套现,将给相关个股甚至整个创业板市场造成相当大的压力。
今年既是股指的“创新低年”,投资者的“亏损年”,也是众多大小非的“套现年”。股市表现低迷,与大小非的疯狂套现不无关系。为了早日套现,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不惜以各种理由离职。而与主板和中小板一样,创业板的减持同样来势凶猛,在其步入全流通之后将更是如此。
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风险较大,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市场对于创业板公司大非解禁后减持存在疑虑并非没有道理。近日34家创业板公司大股东主动延长锁定期,虽然时间从几个月到一年不等,但在缓解市场对大非套现的恐惧情绪,短期内降低创业板整体解禁压力,维护创业板市场的稳定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创业板大股东延长锁定期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大非的套现压力。以“锁一爬二”举措为例,同样是为了减缓大小非的减持压力,但在锁定期“爬”完之后,其后遗症则逐步显现。从2008年开始,限售股解禁潮后产生的套现潮,早已让市场不堪重负。应该说,近几年A股连续“熊霸全球”亦与之有关。因此,创业板大股东的主动锁定,不过是“缓兵之计”而已。更何况,其延长的期限远比“锁一爬二”的时间短得多。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创业板公司大股东大宗减持、业绩“变脸”、亏损,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严重不规范行为的,其大非减持时须提前2个交易日进行预告。大非减持信息的透明化,虽然可以让中小投资者提前做好抉择,但却无法抑制大非的减持冲动。而且,要真正缓解创业板大非减持的压力,延长锁定期也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鉴于创业板公司新股发行时普遍出现了“三高”发行的事实,笔者建议,大股东在延长锁定期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套上“紧箍咒”。比如大非承诺当股票价格没有达到发行价格以上时不减持(遇转增与派现时同步“除权”),或者大非承诺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五年不超过10%时不减持,上述举措都可以对创业板大非的减持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在设置了这些“门槛”之后,若创业板公司业绩上不去,其股价或净资产收益率都将无法达标,大非只能永远被“套”其中而无法减持。如此,必将促进创业板公司提高业绩与经营水平,既有利于减缓大非套现的压力,又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