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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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是现代社会中人的一种基本需求,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发表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发表篇1

浅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摘 要:当前时期国家要积极的开展养老保险体制革新工作。需要重点把握推进条件和改革目标的统一性、改革进程和成本的持续性,及各项制度综合配套的协同性等。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机制;事业单位;补充养老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进行的主要内容,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都强调要积极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想确保改革顺畅,就要掌控好如下的几点内容。

1 确保待遇不受影响同时要实现机制革新

当前时期在改革的时候要着重掌控好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要确保目前的利益不减弱,换句话讲就要确保当前利益模式下的既有利益不受影响。其次要经由革新或是约束体系的发展来提升共同福利。前一项内容是带动革新的关键要素,后一项内容是革新的改进步骤,在具体的工作中要将两项内容有效的联系到一起。

通过分析革新的条件可知,维持待遇不减弱是基础性内容。由于制度一直在变化,相关的参加方的利益也出现了变化。假如改革之后的待遇变差了,很明显参与者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还有可能会阻碍活动的开展。假如利益没有变化的话,对于参加人员来讲选择哪一种制度都没有太大的意义。假如革新之后他们的利益变多了的话,很显然就会积极主动的促进改革工作的开展。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目前实行退休养老制度,养老金与在职时的工资直接挂钩,养老替代率一般处于85-95%之间。即使是自筹自支的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不管退休之前的效益如何,离退之后还是可按事业机构离退方式获取养老金。很多单位的养老替代率不是很高,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退休金存在较大差距。除此之外还有人力资源方面的影响。不过此类机构的养老收入和支出之间的联系不密切,和单位的差别显著等问题,在当前时期已经开始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对现有退休养老制度的一种调整、变革,只有合理的改革才可以带动发展。改革要依照基础的经济法规,也就是说要确保待遇不受影响。该项内容是革新时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其关系到改革工作是不是可以有效的开展。针对事业机构的员工来讲,就算是目前的利益比一些单位的要低一点,不过假如今后的效益很好的话,还是会在该机构工作的。确保待遇不受影响,是改革中必须要认真分析的内容。

在可以推进的背景之下,要不断的发展激励体系。之所以改革其最终的意义是发展目前的制度,设置更为有意义的激励体系,激发出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提升效率,带动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的提升。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收入分配体制,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而目前的退休养老制度还含有“平均主义”的倾向,在职贡献未能与退休待遇挂钩,无法发挥有效的激励意义。在特定的背景下,会生成干的多少没有差距,干的好坏没有影响的不良思想,进而产生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所以,事业机构的该项改革工作再开展的时候除了要确保待遇不受影响,还要设置更为完善的约束和激励体系。把个体为单位带来的成就合理的体现在养老保障里,也就是说形成一种激励体系,以此来带动工作者的活动积极性。要想对养老金进行适当的补充,就要适当的考虑职业年金,它是确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关键方法,同时还是强化激励效果的关键措施。

2 掌握好推进力度和承受能力的协调性

改革工作的开展不但涵盖范围以及时机的选取,同时还涵盖成本等内容。前者主要是推进的力度或改革的进程,后者是改革成本的筹集等。在具体的革新过程中,要掌控好力度以及承受性之间的联系,确保革新工作可以稳定的开展。

首先,针对改革的次序来看,我们首要面对的是党政机构和事业机构哪个机构先进行革新的问题。如今,事业机构的革新处在改革工作的最前端。但按一般逻辑分析,从试点、探路的角度看,机关和事业单位均可列入试点,或者同时选择其中一部分“先行先试”。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用同一制度运行,特别是在一种“稳定日子”和“浑水摸鱼”的状态下,没有哪一类组织愿意首先改变。因而,如何尽力避免互相攀比,需要进一步考量和探索。

当明确了从何处开始革新之后,后续的活动就是掌控好革新的速率和力度等。拿机关以及事业这两大组织来分析,一是同一速度推进,尽力避免攀比,二是某一类的进度快一些,为另一类做好示范。对于不一样种类的事业机构来讲,同样面对着这些问题。在改革的时候还应该照顾到群众的心声。假如革新的时间太长的话,就会影响到公共机构的外在形象,假如时间太短的话,就会使得参加这不适应。

第二,要联想到改革的承受性,以此来带动工作的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对民众社会公正诉求的一种回应,要逐步调整现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从“退休养老制度”到“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改革中,必然需要一定的“变轨”成本。

实际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财政目标就是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中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日益增长的退休人员规模,按照退休养老制度运行,必然要使财政资金支出增加。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可以通过补充养老保险方式提高激励约束效果,努力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满足社会需要,增强国民经济整体运行质量。

3 发挥好相关制度改革综合配套的协同性

分类推进,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到的内容包括管理体制、治理方式、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体制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极为关键的一项。假如无法有效的处理事业机构改革过程中待遇问题的话,改革工作的开展就会面临很多的阻力。

要想带动事业机构的革新工作的开展,就要科学分类。结合社会功效以及发展的趋势,事业单位将被分为行政支持类、公益类和经营开发服务类,分别采取行政化、公益化和市场化模式,依次改变为行政执行机构、公共服务组织和市场企业组织等。由于事业单位确定的职能和实际履行的职能存在差别,分类实际上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如何科学界定职能,并较为准确地区分开来,需要付出更多努力和智慧,要与养老保险改革配合进行。

对于管理体制来讲,目前还面对着政事以及管办混淆的现象。此类机构还面对着根据职务享受保险的现象。对于运作体系来讲,未生成单独的法人治理体系,一般都是结合行政机构的模式来开展工作的。对于机构的编订以及人事等内容来讲,没有形成动态管控思想,没能有效的结合当前的实际状态实行改革,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规定。对于财政体制来说,还面对着铁饭碗等问题,无法有效的展示出事业机构的活动绩效。对于收入分配来讲,还面对着平均主义。通过上文得知当前的人事以及收入分配等体系方面还存在非常多的不利现象,无法生成优秀的激励体系。为此,需要进一步思考事业单位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协同改革。

参考文献

[1]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J].求是,,(7).

[2]赵子涛.事业单位改革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

[3]王东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J].求是,,(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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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制度的财政论文发表篇2

浅析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由此引发的农民养老问题也随即爆发出来。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以及推行困难的原因,在借鉴德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大国,5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根据国家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止底我国农村人口总数为6.57亿,其中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为9.1%,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农民养老问题日益严峻。

一、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民养老仍以家庭养老为主,农村社会保障基础相当薄弱,建设步伐大大落后于城镇。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和农村体质改革的推进,传统的大家庭被小家庭所取代,大部分子女成年后通过求学或打工留在了城里,使得农村空巢式和寡居式老人越来越多。由于城市过重的生活压力,很多子女难以承担起父母的养老责任。1991年我国在农村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截止底全国已有32643.50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但从各地征收情况来看存在不少问题,如具体推行时盲目混乱,缺乏一套明确的指导原则和规范;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参保意愿较弱;养老保险征收困难,程序繁琐宣传不到位等等。

二、农民养老保险推广难的原因

1、农民养老意识落后

受儒家思想中讲孝道、重人伦等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我国农民普遍选择家庭养老,很多人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养老观。长期以来传统观念推崇养儿防老的思想,家庭养老和集体救助成为农民养老的主要模式在广大农村所推行,据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有64.2%依靠家庭养老,自我养老的仅占29.2%。

2、农民收入水平较低

我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6977元,且有5305.7万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相对于城市职工而言,农民没有退休工资可领,也无法对土地进行自由流转,除去必要的物资开支以及生活开支,难以有足够的剩余用于养老金的支付。

3、选择的保险制度较少

目前专门针对农民养老保险方面的商业保险种类较少,仅有两家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了养老保险方面的业务,因此除了国家推广的农村养老保险以外,农民并没有什么可供选择的险种。对于那些有保险意愿且有支付能力的农民来说,只有将多余的钱存入银行以备养老之用。

4、养老保险宣传不到位

目前针对农民的保险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多为保险人员的入户式推销,容易使农民将保险与普通的商品推销混为一谈。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的接受和认同能力非常有限,往往多看重保险的储蓄功能而忽略其保障功能,因此对购买保险的意愿较低。

三、德国农民养老保险经验总结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养老保险法律的国家,在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运行等方面都非常完善。首先德国的农民养老保险属于专门的、相对独立的强制保险,现行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57年颁布的《农民老年救济法》而制定,是独立于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等而单独经营的法定强制保险;其次德国农业以农场为单位,农场主以及其他在农场劳作农民的保险全由农场主上交一份保险即可,农民养老金的绝大部分是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大约只有1/3来自国家的补贴,可以说农民承担了保险的主要部分;最后德国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农民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立法和监督管理,微观运作则由各州专门的机构负责,目前德国已有13家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并组建了一个全国性的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总联合会,它们都受到国家的监督管理。

四、农民新型养老制度的路径选择

德国属于发达国家,而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国情的不同决定了我们不能实行拿来主义,而应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合我国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1、制定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

法律是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的基础,发达国家都以法律形式为基础建立了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宪法虽然规定农民享有和城镇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权利,但从实际来看,城镇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农村相关制度缺失,至今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法规,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

2、构建多层次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东中西部以及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保险意识等方面差距较大,实行标准统一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种广覆盖、低水平的强制性农民基础养老金,对于特困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实行政府补贴性投保;其次根据实际设计出多种形式的农民养老保险,如农民附加养老金制度、独生子女家庭计生养老金制度等。

3、实行分类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

多数发达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都是按职业而设立,我国目前农民数量众多,职业身份复杂,因此可以将农民大致分为纯农业农民、兼业农民、非农农民等而制定差异的养老保险办法,如对纯农业农民实行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险模式;对兼业农民建立独立的可以在地区之间转移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非农农民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使其进入城市养老保险体系。

4、建立专门的农民保险监管机构

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多受国家专门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而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专门管理机构,这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因此应尽快建立专门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以及基金运营机构,先期可以由政府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能,逐步过渡到由社会组织、银行、政府共同监管的统一体。

5、加大农民投保参保意识的宣传

在宣传对象方面,加强针对年轻人保险知识的宣传,使他们成为保险推广的主力军;在宣传方式上,开展以宣传单、人员讲解、手机短信、广播等多方式宣传途径,并通过文艺宣传队宣传保险知识;在宣传内容上,尽量用农民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保险条款,并结合具体的保险理赔事件和当事人现场介绍。

参考文献:

[1]陈桂华,毛翠英.德、日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J].理论探讨,(1)

[2]张建伟,胡隽.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构筑多层次农民养老保障体系[J].改革与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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